第二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