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平陆运河建设保留的原河道,经论证符合条件的,可以用于建设港口设施、船舶应急锚地以及紧急避险水域等,提高平陆运河通航保障和原河道利用水平。

平陆运河建设保留的原河道和形成的牛轭湖,根据实际需要作为生态涵养区,因地制宜实施人工鱼巢布放、底栖生物增殖放流。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