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运河沿线中华老字号和津门老字号地域文化特征、历史痕迹、独特工艺和特色产品、技艺、服务的宣传推广,促进品牌价值提升和特色产业发展,推动老字号品牌做大做强。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