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十九条有效市和大运河沿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岸线保护和空间管控,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构建水清岸绿的生态带。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大运河天津段河道保护纳入工作范围,并列入各级河长履职考核内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