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执行种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影响岭南中药材生产质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并可以追回已经发放的补贴经费,并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