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执行种子种苗检验、检疫规程,或者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标准仍作为种子种苗使用的,或者假冒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种子种苗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或者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2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