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第五章 种植保护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岭南中药材种植保险产品,构建市场化的岭南中药材种植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保险费补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