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第五章 要素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支持产业承接地和产业转出地加强数据领域的合作对接,促进区域数据互联互通、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跨地域、跨行业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对接,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