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依法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产业有序转移。

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支持产业有序转移的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有序转移。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产业承接载体、产业转移项目建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