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从事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管网或者水体直接排放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

旅游景区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相对独立区域未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将产生的污水转运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