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数字经济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数字经济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