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第八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中不依法履行职责、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