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数字化/第三节 服务业数字化第五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实体消费场所加快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支持发展智能健身、智能骑行、网上办公、知识分享等新消费业态,促进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智能产品普及应用,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