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点推动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消费、智慧物流、智慧文旅、智慧医养、智慧教育、智慧供热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创新服务模式,丰富产品供给。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以数字化驱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数字化驱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新需求。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