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