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立节能材料、产品查验制度。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不得使用。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