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