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十六条已修改资源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项目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征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