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第十条有效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提升失业保险收入管理水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缺口分担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