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据权益第十一条有效因合法处理行为对数据内容、数据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数据处理者对处理生成的数据和数据产品享有持有、使用、经营的权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数据处理者可以对依法收集的已合法公开的数据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