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消防安全监管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管理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应用,定期汇总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建立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档案。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