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本市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制度,对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学习、考核、从业情况予以记录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推动规范从业。具体办法由市消防救援机构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