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章 消防组织第五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消防工作实际需求加强高层建筑、地下、石油化工、航空、水域、轨道交通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将其纳入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形成陆地、空中、水上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