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落实均衡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经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