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条

有效

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或者编码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登记人应当及时申请注销或者变更。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