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安全运行、有偿使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