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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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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维护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因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移动、改建管廊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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