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区)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联席会议制度,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由宣传、文化和旅游、党史、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档案馆等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同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