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红色资源的,由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