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诚信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因失信行为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