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法规以及其他立法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法规,是指汕头经济特区法规和汕头市法规。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