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立法应当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适应改革发展,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内容具体可操作,一般不与上位法明确规定的内容相重复。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