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规范本市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称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