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足球竞赛体系第三十条有效支持传统媒体、融媒体对青少年足球等赛事进行赛前预热、赛事直播、赛后报道的全过程宣传。鼓励赛事主办方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主流新媒体直播平台,对各类青少年足球赛事、社会足球赛事进行线上直播、解说,擦亮梅州足球赛事品牌。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