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支持传统媒体、融媒体对青少年足球等赛事进行赛前预热、赛事直播、赛后报道的全过程宣传。

鼓励赛事主办方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主流新媒体直播平台,对各类青少年足球赛事、社会足球赛事进行线上直播、解说,擦亮梅州足球赛事品牌。

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