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有效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