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