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非居民用户以及在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鼓励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