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托育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普惠多元、安全优质、方便可及的原则,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