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第三章 设立和管理第二十条有效托育机构应当依法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外籍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