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四十七条有效按规定程序报请批准新设立或者改变名称的人民政府部门的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任命。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