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政务环境第二十四条有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提升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归集、共享应用,实行政务数据资源统一目录管理,提升政府部门业务系统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健全涉企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建设高质量数字化治理体系。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