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政务环境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最小颗粒化事项实施清单,建立与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协调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