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的具体内容、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予以落实。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