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价格条例/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六条有效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法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对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价格行为规则,引导、规范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