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四章 标准化创新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等区域标准化联动发展,开展区域统一标准制定,推进地区间标准互认和采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