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城市垃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和分类处理的原则,推动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