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三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本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