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决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应当公布,并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