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由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