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本市实行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环卫一体化作业区域划分、作业范围和标准等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企业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